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科与学术发展办公室是学校直属二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研究和制订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协助学校确定科研创作工作发展战略和指导思想,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部门、中心)的科研创作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开展科研项目与平台培育建设,管理全校各类科研课题、开展研创成果统计与认定、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与评奖,开展社会服务,促进本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上海市教委、文广局、科委等相关部门,是全校学术研究和创作活动的主管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
一、学科建设与规划
1.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与实施计划;
2.制定和完善学科建设与规划工作的政策与管理办法;
3.负责学科建设工作的档案资料和信息管理工作。
二、学校科研创作展演发展规划
1、根据学校的整体部署,制定学校科研创作展演发展规划,从交叉研究、综合研究、协同创新以及契合国家、地区发展战略需求的角度,开展平台、基地建设;
2、加强与全校各院系所中心的沟通,选拔、培育科研创作人才与团队。组织科研院长和科研骨干研商学术发展的策略、方法,提出加强和改进科研创作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三、科研创作展演项目管理
1.组织各级纵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文旅部社科规划、国家艺术基金、上海市及其他省部委文科规划、文化发展基金会等)申报;
2.各级各类科研创作展演项目的中期检查、项目结项等全过程管理服务以及研究经费的管理;
3.配合各学科建设,遴选、管理和服务全校校级科研创作展演项目;
4.全校社科信息报送、数据统计,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和拓展与社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提升决策咨询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科研创作成果管理
1.组织申报国家级、部委省市级和各类专项科研创作成果奖励,加强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
2.组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理论著作出版基金申报;
3.各类奖励的发放和配套奖励办法的制定与发放;
4.科研创作成果档案的整理、归档。
四、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1.审议学科发展规划,研究重点学科设置及其发展方向。审议教育教学工作规划,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及调整方案,审议教材建设计划。评审各类重大教学、科研项目和奖励等。
2.审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引进计划。审议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并作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建议;审议各类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推荐人选。
3.审议学术水平评价办法、重要的学术水平评价事项;负责协调本校重大学术交流活动。
4.指导建设学术道德建设有关的工作以及学校布置的其他有关学术发展事项。
五、综合事务
1.协同创新:负责学校需、学、研、产、用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负责协调、督办学校重大协同创新项目,协调、管理横向科研项目。
2.研究制定、调整全校科研工作的政策措施、管理细则、奖励办法等,推进学校科研治理与服务工作;
3.科研培育工作:以“视觉沙龙”为平台,开展学术论坛、专家讲座、专题会议与信息报送等形式,传递、交流创新观念与创新领域,开展相关项目培育与资助工作;
4.根据学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人员组成:
| 岗位 | 姓名 | 联系方式 |
| 学科与学术发展办公室主任 | 范老师 | 67823215 |
| 学科建设与综合管理岗 | 缪老师 | 67822305 |
| 科研创作管理岗(兼学术委员会秘书) | 陆老师 | 67823345 |
| 科研创作成果管理岗 | 宁老师 | 67828282-9008 |
办公邮箱:xuekeban@siva.edu.cn
办公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行政楼411室、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