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 通知公告

院人发〔2014〕24号-关于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因领导分工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变化,现将调整后的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组长:毛 方

副组长:陈晓萌 章薇敏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玮、胡俊、薛吕、卢冬郎、唐竭婧、眭慕蛟、程慕伊

办公室主任:胡 俊(兼)

成员:李 澣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