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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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学院党支部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2025年4月16日中午,表演艺术学院党支部在时尚楼一楼党员活动室召开主题党日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院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何思源主持。


       

       会上,党支部纪检委员谈尔侃作专题领学,系统解读了中央八项规定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并指出此次学习教育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的原则,采取"不分批次、不划阶段"的方式,将"边学边查边改"融入日常工作和学习。


       

       八项规定的核心在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并以"三个改进、两个精简、三条规言行"为框架,详细阐述了规定的具体内容。八项规定与八项规定精神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前者是刚性约束的具体文件,后者是涵盖作风建设全领域的思想引领,要求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动态对标、常态落实。


       

       二十届三中全会针对在八项规定精神中容易犯的"四风"问题,提出三个贯彻精神的解决途径及要求:一是对标对表查摆问题,通过巡视审计、信访调研等方式深入检视;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坚持立查立改;三是开门教育,通过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方式,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



       

       为深化学习效果,会议设置了实践环节,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上海市纪委清廉剧场微视频《群众身边无小事》。在互动讨论中,大家积极发言,剖析视频中反映的漠视群众诉求、拖延履职等作风问题,将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研讨。


  


       何思源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深入解读了中央八项规定,明确了八项规定与八项规定精神的区别,为改进工作作风提供了具体指引。

       24级播音与主持艺术的张婉钰同学在上完此次微党课后表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这次通过老师们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讲解,我深刻明白了这一规定彰显了党自我革新、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在艺术领域,我们应深刻领悟中央八项规定的内涵,在学习中,摒弃浮躁与功利,以真挚情感和精湛技艺追求艺术真谛。未来,无论是登台演出还是参与创作,都要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传递正能量。用艺术的力量反映时代精神,为社会带来积极影响,以实际行动向党员标准靠拢。

       表演艺术学院党支部也将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关于精简会议的要求,坚持开短会、开有效的会,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撰写:孙琳涵、张晓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