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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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2024关于2015届毕业班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教务处通知

教通【14152】024

关于2015届毕业班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2015届全体毕业班学生:

为做好2015届毕业班学生延长学习年限工作,根据《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本科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受理对象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未能在标准学制(雕塑专业5年,其它专业4年)内修满规定毕业学分的2015届毕业班学生

二、办理程序

1、在征得家长的同意后,由学生本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可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也可到校园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2、二级学院签署意见,指定辅导员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批后,正式确认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并反馈学员通知学生。

三、相关办理时间

1、学生应在2015年6月22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递交书面申请,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

2、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5年6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批后,将于2015年6月29日前予以公布。

四、注意事项

1、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修满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分,按结业或肄业处理(肄业学生须办理退学离校手续);

2、延长学习年限只限申请一次,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已申请过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不可再次申请;

3、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中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通知到相关学生。

附: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