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
相似性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我校将于2015年4月启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进行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15届及以后各届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
二、检测系统: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三、检测系统登录方法
1、学生与指导教师
学生用户名:学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
指导教师用户名:教师工号 初始密码:工号前加siva
学生与指导教师登陆入口: http://check.cnki.net/user/
2、学院管理员
账号、密码另行分发,登陆入口:http://check.cnki.net/school/
友情提醒:请各级使用者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以防他人盗用。
四、各环节检测要点与检测参考指标
(一) 学生自检及定稿上传
1、上传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2、学生在自检阶段应上传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进行自测,并获得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自检具体时间段由学院根据工作进度自行安排)。
3、自检结果不作为评判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的依据,仅供参考。
4、每位学生必须在学校排定的学院检测时间(详见学院检测时间表)内上传本人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的定稿至检测系统待检区,在学院检测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对定稿进行正式检测,检测结果将作为其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评判认定的主要参考依据。
5、因学院检测时间内检测的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为相应专业(方向)的正式检测结果,故在该时间段内进行自检的学生,其检测结果会相应延迟,请学生尽量避开学院检测时间,合理安排自检。
6、对未在学院检测时间段内上传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进行检测或自动放弃学院检测的学生,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将取消其答辩资格。
(二) 学院检测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的检测工作,本通知下发后由学院自行安排各专业(方向)学生的自检时间(但务必在学校排定的学院检测时间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及时告知学生和指导教师。
2、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将使用者名单书面报教务处),在学院检测时间截止后,应及时对相应专业(方向)检测结果进行情况汇总,呈报学院,并告知到学生和指导教师。
3、指导教师务必在学生自检时间段内登录系统查看学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并根据检测报告,给出评语及修改意见,审阅后点击选择“通过”、“不通过,建议修改”、“不通过”中的一项。
4、学院检测时间表:
| 学院 | 专业(方向) | 检测时间段 |
| 设计学院 |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 5月5日16:30——5月7日6:00 |
| 广告学(广告设计与策划) | 5月5日16:30——5月7日6:00 | |
| 会展艺术与技术(会展设计与策划)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 艺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4月20日16:30——4月22日6:00 | |
| 艺术设计(室内与景观设计) | 5月5日16:30——5月7日6:00 | |
| 新媒体艺术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动画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 广播电视编导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 摄影 | 4月20日16:30——4月22日6:00 | |
| 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技术)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 艺术设计(演出空间艺术设计)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 时尚设计学院 |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 4月20日16:30——4月22日6:00 |
| 艺术设计(玻璃与陶瓷设计) | 5月5日16:30——5月7日6:00 | |
|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 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 | 4月20日16:30——4月22日6:00 | |
| 艺术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 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 | 5月5日16:30——5月7日6:00 |
| 艺术设计(高尔夫与时尚设计) | 4月27日16:30——4月29日6:00 | |
| 表演艺术学院 | 表演(影视、话剧与音乐剧表演) | 4月16日16:30——4月17日6:00 |
| 美术学院 | 雕塑 | 待定 |
| 绘画(公共艺术) | 待定 | |
| 绘画(绘画) | 待定 | |
| 绘画(文物修复) | 待定 | |
| 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 | 待定 |
(三) 学院复检
对学院检测中全文文字复制比在20%—60%之间(含20%,不含60%)的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学院组织学生在首次论文答辩前进行复检。(学院须将参加复检的学生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
(四) 学校抽检
学校将就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为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20%,抽检结果将作为学校对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 检测认定参考指标
| 类别 | 检测结果 | 处理办法 |
| 学院检测 | R<20% | 直接进入答辩程序 |
| 20%≤R<60% | 学生应在首次毕业答辩前对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进行修改,修改后按要求上传进行复检,复检合格方可参加答辩 | |
| R≥60% | 取消本轮答辩资格,须重新撰写论文/创作/设计报告,延期三个月后方可申请补答辩,若届时全文文字复制比仍≥60%,一年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 |
| 学院复检 | R<20% | 可进入答辩程序 |
| 20%≤R<60% | 取消本轮答辩资格,须重新撰写论文/创作/设计报告,延期三个月后方可申请补答辩 | |
| R≥60% | 须重新撰写论文/创作/设计报告,一年后方可申请答辩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创作/设计报告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五、其它事项
1、在当届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各学院将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情况分析报告提交学校教务处。学校将对检测全程进行监督,并对最终检测结果进行抽检。
2、学院不得将管理账号公开给学生及他人,严禁部门或个人向他人收费检测,不得将该系统另作他用,避免资源浪费。
3、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学生上传检测的论文,严把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质量关。
4、学院推荐的毕业生优秀作品学院首次检测“全文文字复制比”原则上应<20%。
5、学生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可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专家对相关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进行审查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及时反馈学生。
6、学校将同步开放万方数据库论文相似性检测服务,该系统检测结果不作为我校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评判认定依据,只为学生毕业论文/创作/设计报告的检测提供参考,学生自愿检测。
(1)检测网址:http://check.wanfangdata.com.cn/
(2)登录方法:校内、校外均使用下方同一账密登录。
用户名:shsjxy 密码:shsjxy2015
注:在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
3.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子账号).pdf
4. 复检学生名单汇总表
5.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5届本科生学位论文检测情况分析报告
6. 检测流程图
教务处
2015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