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 通知公告

关于公共自习教室安排的重申通知

教务处通知

教通〔14151〕第033号

关于公共自习教室安排的重申通知

全体学生:

期末临近,为了方便学生复习迎考,现对学生的自习教室安排再次告知:

1、逸飞楼(四号楼)210、214教室为全校学生的公共自习教室。若自习学生人数较多,可由物业管理部门酌情在周边增设。

2、公共自习教室开放的时间:2014年12月22日—2015年1月16日,周一至周日07:00—22:00。若遇教室未开放,请同学们与值班的物业联系。

3、公共自习教室遵循上课安排优先的原则。

4、请同学们在自习期间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空间的安静。

5、学院专业教室由各学院自行管理,学生若有学习需求,请向各自学院申请。

教务处

201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