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 通知公告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年级同学请注意:

  一、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重修申请及选课的时间为:

  2013年2月25日9:00——3月1日15:00

  二、注意事项

  1、所有必修课程如果考试成绩等级为F,须申请重修以通过该课程,取得毕业资格。重修只限申请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系统中作重修选课的同学,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开课部门提交重修选课申请表,逾期将不予受理。

  2、由于在新系统中,2009级和2010级学生无法实现部分公共课程的自行重修选课,基础教育学院将在开学第一周接收相关学生的书面重修申请表,再人工选入系统。请注意:

  ①根据重修选课需求,基础学院特开设四个重修班。具体如下:


  未开设重修班的课程,需根据本学期公共课程的安排,提交书面申请后,随班重修。

  ②替代课程信息:

课程序号

课程名称

备注

10110029.01

计算机文化基础

09、10级学生需提交书面重修申请;

11级学生请自行在教务系统中申请

1101.003.1.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09、10级学生请自行在教务系统中申请

1101.006.1.0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104.015.1.01

大学英语(四)


  ③课程“人文素养讲座(二)”的重修申请,请交于本学院辅导员处。

原课程名称

替代课程名称

大学语文(下)

中国新诗导读

形势与政策

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


  请所有同学务必在第二周网上确认重修选课信息,只有选入系统的课程才有重修资格。所有课程在第三周以后不再做任何选课调整,请所有同学及老师上网确认本学期所有课程的选课情况。


  教务处

  201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