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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经领导审核确认,我校2008年上海地区美术类(统考)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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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方向 |
美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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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
雕塑(1)、
雕塑(2) |
310.6分 |
按专业分文理统一排序。绘画、雕塑(1)英语不低于50分;雕塑(2)英语不低于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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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1)、
艺术设计(2)、
艺术设计(3)、
艺术设计(5)
动画 |
775.68分 |
按综合分文理统一排序。
英语不低于60分。
综合分=专业分*1.4+文化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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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4) |
352分 |
按文化分文理统一排名。
英语不低于60分。 |
7月9日起,考生可以登陆上海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拨打16862307查询录取结果。
招生办公室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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